芬达的历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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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起源背景:芬达的起源可以追溯到1940年代的德国,当时,由于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影响,德国无法从美国获得生产可口可乐所需的原材料,在这种情况下,位于德国的装瓶厂不得不自行研发一种替代饮料,以满足市场的需求,他们利用当地的原料,如苹果、葡萄等水果,混合糖和水,研制出了一种类似可乐口味的饮料,取名为“芬达”,这个名字来源于德语“Fantasie”,意为想象或幻想,寓意着这种饮料能够带给人们无限的想象和欢乐。

2、早期发展:在战争结束后,随着德国经济的重建和市场的开放,可口可乐公司重新进入了德国市场,并收购了芬达品牌,为了将芬达推向国际市场,可口可乐公司对其进行了一系列的改进和创新,他们将芬达的配方进行了改良,使其更加符合国际市场的口味;他们还设计了更加现代化的包装和宣传策略,以吸引更多的消费者。

旗下产品

1、核心口味:橙子味芬达是其最经典且最受欢迎的核心口味,占据销售量的较大比例,它有着浓郁的橙子香气与独特酸甜口感,给人清新爽朗的感觉,仿佛将新鲜橙子的滋味融入到每一口汽水中。

2、其他口味:除橙子味外,还有苹果、葡萄、青柠、芒果、水蜜桃、菠萝、西瓜、草莓等众多水果口味,例如苹果味芬达带有清爽的苹果香气,甜味与微微的酸度相结合;芒果味芬达散发着浓郁热带果香,口感丰富醇厚。

品牌文化

1、设计理念:芬达新的品牌形象由visitoffice设计,在字体设计上外形更加柔和充满动感,图案的表现上突出表现芬达汽水富有欢乐、幽默、爱玩的个性,通过超炫的插画、图形、色彩,配合在一起,根据不同的区域设置传递不同信息,来满足消费者对不同口味的需求。

2、营销活动:曾推出过别出心裁而充满搞笑风格的“芬达笑园”营销活动,邀请喜剧巨星周星驰作为旗下“芬达”品牌的形象代言人,并举行了“芬达笑园开学典礼”,还上架了采用不对称设计的“扭扭瓶”,并由TFBoys为其做宣传。

品牌代言

邀请了喜剧明星周星驰作为形象代言人,借助其知名度和影响力提升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,周星驰在香港和东南亚地区具有极高的人气,他的无厘头式幽默风格深受观众喜爱,与芬达的品牌个性相契合,还曾邀请TFBoys等明星代言,吸引年轻消费群体的关注。

争议事件

因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不允许将“芬达”饮料瓶的设计注册为立体商标,可口可乐公司将商评委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,2005年12月一中院作出一审判决,法院认定“芬达”饮料瓶与普通瓶型整体设计基本相同,视觉效果差异不大,不具有显著性,据此维持了商评委的复审决定。

宣传活动

除了上述提到的“芬达笑园”营销活动外,还通过多种广告宣传、赞助活动等方式提高品牌的曝光度,例如在电视、网络等媒体投放广告,举办线下促销活动等,在广告创意方面,常常结合产品的水果口味特点,展现出欢乐、活力的氛围,吸引消费者的关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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